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超市招租公告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超市招租公告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拟对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超市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前来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及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超市招租(项目编号:HYZB-QZD3J-2023-0004)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招租内容: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超市招租,超市超市所在地位于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一楼,共1间,面积280㎡。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起止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三、竞租资格和要求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自然人:身份证。
3.单位:营业执照。
4.超市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经营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第二膳食中心只提供超市的正常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具体经营范围及要求详情(见表格1)。
表格1
序号 | 校区 | 超市地址 | 超市面积(㎡) | 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租赁底价(元/三年) | 招租指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经营范围) | 租期 | 其他要求 |
1 |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第二膳食中心一楼 | 280 | *******.00 | 日常生活用品(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和学校规定不得售卖的食品、用品;不得经营与食堂相关的食品,如保质期10天以内的粥、饭、粉、面、饺子、云吞等食品;不得售卖水果。) | 3年 | 承包者要按原价接收原第二食堂超市所购置的货架、收银系统、空调等设备设施和原有*****元存货(日用品),总价值******元。 |
四、报名时间、地点、招租范围及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
2.报名地点: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8号滨海明珠小区1#楼2层201号)。
3.报名所需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购买,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报名资料各一份,以上资料自然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无效的,将无法报名。
4.报名费:250元
5.超市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范围为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按学校指定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所销售的一切商品(含食品)必须经过食品药品卫生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且有卫生标准的合格证并通过有合格资质的商品配送公司等正常合法的渠道进货;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和学校规定不得售卖的食品、用品;不得经营与食堂相关的食品,如保质期10天以内的粥、饭、粉、面、饺子、云吞等食品;不得售卖水果。不得经营“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过期食品、霉烂变质食品,承包方应保存好进货凭证购货发票以备查;经营者不得进入教学楼、宿舍区推销商品,做到所有商品不得离店在校园内经营;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能高于钦州市沃尔玛、大润发、仟仟万家等大型超市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的价格;不得经营学校认定为影响到正常教学以及管理的物品(食品);不得在室外搭棚,不得把货物摆到室外经营;经营项目不得与学校食堂经营的项目冲突。不得在超市内热加工和私自制作、加工其他食品供应给师生,不得经营早、午、晚餐及快餐。不得出售鸡、鸭、鱼、甘蔗等含有骨、渣垃圾的食品;不得经营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如香烟、酒等)。禁止经营游戏机、KTV和其他影响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休息及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业。
6.竞得人不得改变超市内原有的水电线路、设备和设施,如确实需要改变必须书面报请甲方批准。
7.竞得人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自理,与超市相关设施设备等维修费用自理。
8.超市的装修由竞得人自行施工,费用自理,所进行的装修需要报请甲方批准同意,并不得毁坏房屋主体。
9.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用由竞得人向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按季度结算(按同期钦州市水电费收费标准收取)。
五、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租前须向代理公司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整(*****.00)。
2.必须足额缴纳相应数量的竞租保证金方可参加竞租,竞租保证金在参加竞租会议前存入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并确保到帐。开户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50*****986*********。竞租结束后由代理公司退还给没有竞得超市承租权的竞租者;竞得超市承租权的竞得者,弃权或者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没有和出租方、管理方签合同,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后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承租方同意交人民币伍万整(*****.00)给甲方作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条款,租期届满后管理方无息退还承租方。
六、竞租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30。
2.地点: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8号滨海明珠小区1#楼2层201号开标室。
3.竞租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竞租会议,参加竞租会的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银行转帐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银行转帐单出席竞租会。
评委小组构成:本竞租会的评委小组分别由钦州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管理方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①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竞租会议开始;
②公布参加竞租会议的各超市竞租人数量;
③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竞租人、管理方代表、评委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④管理方代表检验参加竞租会各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委托)或自然人的证件、竞租保证金银行转帐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证件不齐的不予参加竞租会);
⑤评委当场检查竞租人的资格审查资料:
(1)个体工商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3)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当场竞价。
(4)竞租程序
4.1本次竞租以举牌的方式报价,以竞拍底价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由主持人宣布竞租底价,由竞租人举牌进行报价,第一轮为竞租底价,往后每轮报价加价幅度为*****元或*****元的整数倍。竞租人应正确使用牌子进行报价,一经举牌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4.2竞租时,由竞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使用举牌进行报价,最新一轮报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最终竞价人。
4.3主持人宣布竞租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 ;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4.4竞得人必须于成交结果公示期内(7个工作日)到我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领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放弃成交权利,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代理服务费:
1.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费收取标准:
固定收费:人民币叁万整(*****.00)。
3.开户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50*****986*********。
八、签订合同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
1. 竞租人须认真审阅随同本公告一起发布的《经营管理合同》,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视为已充分了项目情况,经营风险且同意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
2.租赁期限3年,起止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缴交租金。
3.竞得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应在领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未按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成交权利,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8号滨海明珠小区1#楼2层201号
3.项目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777-*******
十、管理方地址和联系方式
1.管理方: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51号
3.联系人:梁永平联系电话:0777-*******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信息:()、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宏亚.com)。
附件:经营管理合同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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