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金农贸市场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木金农贸市场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木金农贸市场工程总承包监理

发布时间:2023-01-30 08: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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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木金农贸市场工程

已由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木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靖行审备[2022]5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景龙园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九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木金农贸市场工程总承包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江市滨江新城区阳光大道(阜前路)工农路及野槽港(雅桥港)(雅桥港)围合地块。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新建1栋主体两层半的商超式农贸市场,配套建设冷库、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电气、亮化、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农贸市场建筑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出入口设置在市场南面,沿拟建农贸市场周围设有消防通道,周边区域配套布置停车位、绿化等。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111*****-BE-001

木金农贸市场工程总承包监理

建筑工程 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实施过程中各种检查、验收、工程变更、索赔。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招标人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176.00

6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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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所有单体的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含装修工程)且报送完整的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结算核对且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R有一个在监

有一个在监 ,指在靖江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并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 8月-202210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3.3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承诺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并且所配人员专业符合项目需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117170分至 2022112423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29930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景龙园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九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恒天商务广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523-********

文件正文PDF附件:
1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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