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乡愁湘韵”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乡愁湘韵”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广电(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用影像展示湖南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新山乡巨变,突出湖湘文化、湖湘精神,讲好中国故事。拟举办第五届“乡愁湘韵”湖南省摄影艺术创作展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用影像绘就湖南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壮美画卷。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文化馆
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执行单位: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
三、展览艺术委员会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第五届“乡愁湘韵”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以及参展作品评选工作。
四、征稿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8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展览时间、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3年9月。
(二)展览地点:湖南省文化馆
六、展览评选
(一)本展览计划展出优秀摄影作品100幅(组)左右。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二)评选出优秀作品奖10幅(组)、入选作品90幅(组),并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获奖及入选作者获赠《第五届“乡愁湘韵”湖南省摄影艺术展览作品集》一本。
七、作品要求
(一)聚焦时代主题,展示湖南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重大成就,展现湖南优美乡村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乡村民宿、休闲旅游、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文化惠民等乡村振兴进程中的建设成果。
(二)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彩色不限。鼓励有故事形式的组照,每组4至12幅作品。作品须在生活第一现场拍摄,真实性与艺术性结合,同时按照记录性作品要求(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缘由等要素)配有详细说明文档。每幅(组)作品要有不超过300字的总说明文字,组照中的单幅每幅不超过80字以内的注释文字。
(三)投稿作品可对影调、对比度、色彩等做适度调整,但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
(四)投送的作品为JPEG格式,每一幅图片的文件量不小于5M,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八、其他事项
(一)入选作品的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和已调整好的直接制作放大展览的数据。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数据文件的入展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二)作者应保证所报送的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非往届入选作品,且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三)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九、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负责展览相关组织、联络、协调、宣传等工作。
联 系 人:何东安
投稿邮箱:hn********@163.com
办公室地址:湖南省艺术摄影学会(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69号湖南省文化馆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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