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其他计算机软件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大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12: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2月2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 ||
预算金额 | ¥3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安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启超135*****3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C座7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琪 0431-******** |
项目概况
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0002号
项目名称: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
预算金额:3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智慧化管理平台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 (包括软件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内网延伸施工完成,并能够同原系统无缝对接完成。硬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足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2〕5号】和吉林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现有化工园区认定考核表》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2.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3.4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计算机软件、硬件等相关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2.3.5供应商需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本项目所供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0002号
1.2项目名称: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智慧化管理平台(二期)采购
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0.00万元
1.4采购需求:智慧化管理平台采购
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 (包括软件设计、开发、测试、上线运行;内网延伸施工完成,并能够同原系统无缝对接完成。硬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足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2〕5号】和吉林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现有化工园区认定考核表》的要求。
1.6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2.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4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体现计算机软件、硬件等相关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
2.3.5供应商需具备从事该项目相关的人员、设备、资金、供货、安装、调试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本项目所供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供应商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3.4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大安市政务大厅三楼多功能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安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13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C座709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琪
电话:043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大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安市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联系方式:孙启超135*****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新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C座709室
联系方式:叶琪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琪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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