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海螺2023年1季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招标公告

扶绥海螺2023年1季度废旧物资出售招标招标公告

扶绥海螺2023年1季度废旧物资招标公示

根据《废旧物资管理办法》,为规范废旧物资出售管理,我公司拟将无法修复、无利用价值以及报废的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招标出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现通过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登陆网址:http://srm.chinaconch.com)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信息

1.招标方: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标的物类别、预估数量:

3.出售数量:以出售方地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生产废铁

300

2

设备废铁

600

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3

废聚酯带(含短的带)

20

4

废轮胎

25

5

钢丝皮带

20

6

废电缆(铜)

3

备注:中标人自备人工、切割、吊车、抓车、铲车、运输车辆、装车工具、清理场地垃圾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需要具备条件及报名材料

1.投标人具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具备相应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证明以及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原件扫描件(“三证合一”的只需上传“一证一码”和开户行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并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3.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并且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30日08:00-2月3日18:00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登陆网址:http://srm.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本次招标全程采用网上平台进行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人必须组织对参与废旧物资回收的工作人员和车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与出售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工具损坏或丢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发生,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3.投标人自备吊车、铲车、抓车、装车和拖车工具等,包含清理场地垃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参与投标报价单位必须对废旧物资进行现场查看,否则视为认可我方出售废旧物资实物。

5.在海螺公司黑名单内的回收商,两年期内不准参与投标。

五、招标时间安排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8:00至2023年2月3日18:00。

2.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2月5日8:00至2023年2月9日11:00。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1:00。

4.开评标时间:2023年2月11日11:00。

六、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及注意事项

1、 招标人于2023年2月4日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发布资格预审告知书。于2023年2月5日08:00至2月9日11:00前,通过资质审核并已缴纳标书费的拟投标渠道可自行下载标书。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11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系统进行报价,逾期投递视为弃标。

3、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公司资质审核通过后,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万元整及标书费用100元整(以我方到账时间为准,统一缴纳至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或不按时间提交标书的,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书费恕不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以投标公司名义缴纳),在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30日内无息退还。

七、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广西扶绥县新宁镇东环路5号

3.账号:20-047*****0002819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扶绥县支行营业部

5.联系人:莫先生130*****669 张先生188*****524

电话:0771-******* 传真:0771-*******

邮箱:fshl_2011@126.com

八、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致电投诉电话:

区域联系人 李先生 189*****777

招标人: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8日


,广西,扶绥县,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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