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孵化器建设项目B1、B2、B3、B4厂房-招标公告

(设计)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孵化器建设项目B1、B2、B3、B4厂房-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12027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23]010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孵化器建设项目B1、B2、B3、B4厂房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孵化器建设项目B1、B2、B3、B4厂房,建设规模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B1、B2、B3、B4共4栋厂房,并实施环境治理工程等,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黄海路、南至内部道路、西至内部道路、北至十三大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二期孵化器建设项目B1、B2、B3、B4厂房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B1、B2、B3、B4共4栋厂房,并实施环境治理工程等,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9900㎡,最大跨度约9米,最大高度约30m,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约*****㎡,基坑深度约5.5m,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以及项目报规等工作。总投资额485.98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3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工;(2)结构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1月31日 至 2023年02月06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6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1、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被授权人真实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傅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刘满涛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云昊(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邮政编码:******联系人:周鑫、张翠麟、姜天宇电话:022-********
传  真:022-********
日期:2023年01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满涛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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