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16:1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5层第一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10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5层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丽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
项目概况
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2-10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 | 135 | 1 | 地区环境保障-清河街道2023年环境建设项目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环境(应急)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1-30至2023-02-06,,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601室
方式:
方式:现场领取
备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领取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2-10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2-10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小营西路20号
联系方式:彭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联系方式:康工,010-********-8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电 话: 010-********-8069
标签: 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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