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管理系统等临侦设备
保护管理系统等临侦设备
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公安局等级保护管理系统等临侦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T2015-22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等级保护管理系统等临侦设备
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及漏洞检测系统;
第二标段: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
第三标段:网络临侦设备;
(1)普通临侦设备(县区项目);
(2)普通临侦设备(含EPON+GPON市局项目);
第四标段:符合第三标段的投标报价的供应商继续参加此标段的谈判。
(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表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332.5万元,其中: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贰拾壹万元整(210000元)
第三标段预算金额:贰佰捌拾玖万伍仟元整(*******),其中:
市局项目预算金额:贰拾玖万伍仟元整(295000元)
县区项目预算金额:贰佰陆拾万元整(*******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第二标段投标单位,需符合“陕西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关于下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具箱产品目录》的通知”文件所列产品生产单位(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第三标段投标单位,需符合“陕西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关于购置临侦设备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所列承建单位(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 上午9:00前。
九、谈判时间:2015年7月8日 上午9:00整。
十、谈判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公安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677
十二、谈判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716000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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