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中居住区招标公告

农民集中居住区招标公告


响水县港城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响水县港城农民集中居住区
标段编号 ****************-BD-001 标段名称 响水县淮海小区一期配套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 2015年7月2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5年7月9日
公告信息

盐城市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港城农民集中居住区已由响水县发改委 以响发改审[2014]19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淮海小区一期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陈家港镇银港大道西侧、淮盐路北侧、石港路东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 其中绿化要求乔木灌木类苗木成活率100%,其他苗木成活率98%。其中绿化苗木甲供。

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28日 。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土方、场区铺装、道路、雨污水、电信布管、智能化、室外给水、绿化等,投资额约1115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BD-001 响水县淮海小区一期配套工程 主要包括土方、场区铺装、道路、雨污水、电信布管、智能化、室外给水、绿化等 6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其中智能化和绿化工程由中标人分包给有资质单位施工,分包单位需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施工。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业绩要求: 无

4.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政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自废标认定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或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以上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和现行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数量)。

4.8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 工程招标人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 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4.11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2日至2015年07月09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 其他

1、需缴纳的保证金22(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2万元,诚信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万元。

2、工程付款: 雨污水系统施工结束合格后付合同价(扣除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和甲供材,其按实际发生额随工程款同比例支付,下同)的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时付至审计价的8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时结清全部款项。
3、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结清(不计利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响水县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街 地 址: 响水县城黄海北路东侧11#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春来 联 系 人: 宋雅君
电 话: 135*****866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hr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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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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