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海南省白沙县6500亩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
[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海南省白沙县6500亩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
项目名称 | 海南省白沙县6500亩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 | |||||||||||
项目编号 | QY******HN100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2月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白沙县细水乡白石岭及割菜岭、南开乡南美岭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元/首年承包费) | 挂牌底价/(元/首年承包费) | 保证金 (万元) | ||||||||
1 | 海南省白沙县6500亩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 | 80 | ||||||||||
承包期限 |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承包费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承包费, 以后每年承包费不变。 | |||||||||
承包费支付方式 | 承包费按年支付,先支付,后经营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项目现状 | 本次对松树采脂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的加勒比松林分布在白沙县细水乡白石岭及割菜岭、南开乡南美岭(海拔1139米)四个不同的山地,该批松树林营造时间为1999-2001年,种植加勒比松约*****亩,松树约******株,存活率约6500亩。该批加勒比松林处于正常生长状态,标的详情见评估报告。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本项目按现状进行招商,如标的面积、数量与实际存在差异,不影响招商成交价格。 2、意向方须亲自查看松树林木的位置、分布、数量及其他具体情况,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运营方视为对本次招商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价值时点 | 2023年1月5日 | |||||||||||
评估机构 | 海口汇力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招商方基本情况 | ||||||||||||
招商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招商方名称:海南绿屏热带天然林保护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713******K 注册地:海口市群上路58号 法定代表人:张敬雄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招商方承诺 | 本次招商的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商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商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林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承包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包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具备加勒比松林副产品采集工作经营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包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年承包费。保证金在确定为承包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及首年承包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2个工作日内未与招商方签订《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视为违约。 3、标的清场工作由招商方负责。 4、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转承包。 5、承包方承包期间须保护松树林的环境,承包期间只允许采收松脂,不能采伐林木,不得在松树林里从事违法行为。 6、承包方承担承包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 7、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的《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包方。若只有一个意向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商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包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商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商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资格经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包方。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商方签订《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并支付首年承包费及服务费。 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意向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白沙县细水乡白石岭及割菜岭、南开乡南美岭 | |||||||||||
报名时间 | 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须在2023年2月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项目申请表》、《招商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项目申请表》、《招商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加勒比松林副产品采集工作经营经验的采脂合同等相关材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价成功的意向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首年承包费 结算,竞价未成功的意向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意向方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商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方提出承包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商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首年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的; (8)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2年总承包费的2.5%,由承包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省白沙县6500亩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招商 | 2023年1月29日9:00 | 2023年2月3日9:30 | 1000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加勒比松树采脂经营权项目申请表》 2、《招商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松树林木采脂经营权承包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黄女士 ******** 报名咨询:李女士 ******** 李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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