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2023-2024年油基修井液服务(二次).

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2023-2024年油基修井液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

2023-2024年油基修井液服务(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2-FK00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为高温高压气井,修井、完井、井下复杂处理期间需要专业的队伍提供井下复杂处理(油基修井液)服务,以保障修井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招标范围:2023-2024年度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预计需提供井下复杂处理(油基修井液)服务14井次。投标人提供修井、完井、井下复杂处理期间油基修井液及完井液体系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1)编制单井油基修井液及完井液体系技术服务方案;(2)根据设计提供油基修井液、完井液、完井替浆隔离液、加重压井液、环空保护液、储备重粉等材料及配套项目服务;(3)油基修井液材料送井,完井后油基修井液回收等配套服务;(4)井下事故复杂处理期间泥浆技术人员配套服务;(5)编写井下复杂处理后修、完井液总结报告等。预计单井工期:根据单井修井施工设计及实际作业周期确定,以甲方书面作业(开工)通知单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地点:克拉采油气管理区所辖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提供的油基修井液或油基完井液常规性能检测报告需经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且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实验条件的检测报告满足以下要求:(1)按目的层井段密度要求配浆(密度≥1.80g/cm3),老化实验温度≥150℃。老化时间≥16小时,老化后3、5、10天后沉降稳定性满足玻璃棒可轻松插到底,无加重剂硬性沉淀;(2)老化后测量下表中的对应性能均达标:

油基修井液指导性能范围表

井段

常规性能

密度
g/cm3

塑性粘度

mPa.s

API失水ml

泥饼
mm

破乳 电压
v

HTHP

滤失量

ml

HTHP

泥饼厚度
mm

摩阻

系数

静切力Pa

初切

终切

目的层

≥1.80

≤70

≤2

≤0.5

≥400

≤8

≤5

≤0.1

1~4

4~10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口深井油基修井液或油基完井液的服务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不包含材料供货等非修井液技术服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包含井号、井深、密度、作业时间、作业内容);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须为国内业绩。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国内业绩项目。

3.3 装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不少于一套油基修井液配套室内实验仪器,一套油基修井液配套室内实验仪器包括:六速旋转粘度计、中压失水仪、高温高压失水仪、滚子加热炉、破乳电压仪、密度计。

资料提供形式:以下两项必须同时提供。①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商、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②设备照片及对应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须满足不少于500方油基修井液的储存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1)自建钻井液存储站的证明;

(2)与他人合建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3)租赁合同(协议)。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泥浆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3年及以上现场油基泥浆工作经验;

(2)现场泥浆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口深井(井深≥5000m或应用油基修井液最高密度≥1.70g/cm3的井)油基修井液或完井期间油基完井液的技术服务经验。

(3)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包含人员工作经验人员清单;

(2)提供人员资质证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19-2021)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9.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9.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9.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013108:00至20230207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171*********

开户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 313*****001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213日10时3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

邮 箱:*********@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新疆,库尔勒市,大庆,0996-

标签: 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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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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