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集镇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墩集镇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墩集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

大气污染防治,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巩固好“蓝天保卫

战”成果,根据《安徽省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泗县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全市秸秆禁烧工作

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

色发展理念,克服麻痹心态和常规思维,全面落实国家、省、

市禁烧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

标本兼治”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包保责任、加强服务

指导、强化督查检查,做到秸秆禁烧全时段、全覆盖、无死

角,秸秆清运离田收储快速、到位,秸秆综合利用多样化、

高效化,促进大气环境改善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力争 2022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有序组织做

好夏收夏种,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坚决防止秸秆焚烧,做到收获一块、清理一块,实现当天清理不过夜,堆放合理、专人管理,全镇范围内全时段不出现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生产废弃物、落叶、荒草、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行为,确保实现“零火点”“零 污染”,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秸秆综合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党政

同责,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工 作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 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县 级领导包保镇、镇领导包保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地块的划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 把禁烧任务落实到每名包保人员、落实到每家每户、落实到 田间地头。各级包保干部要始终保持常抓不懈的态势,将秸 秆禁烧工作抓在手里、扛在肩上。

夏、秋两季重点时段(夏季为 5 月 20 日至 7 月 20 日、

秋季为 9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镇、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禁烧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午季时段的秸秆焚烧管控。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采取新闻报道、发布政府通 告、印发宣传册页、发送手机短信(微信)、悬挂条幅、张 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安全规范农机作业、秸 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要求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和死角。要最大程度发动群众、教育群众,调动农民群众 的参与禁烧热情,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不能烧、不敢烧、不 愿烧、舍不得烧”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的 生产生活方式,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履职履责缺位、工作不力和违法焚烧行为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农机管理服务。

加强农机调度。镇、村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天气及农机供求情况,提前谋划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合理调配,要提醒引导农机手不出县作业,尽可能满足本地机械收割播种需求,保障抢收抢种工作高效完成。强化后勤服务。镇农机站要整合农机技术力量,积极动员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技术人员组建农机维修小分队,深入麦收一线开展机械保养维修,镇、村要至少设立 1 个农机维修网点,及时供货备件,做好售后 服务,做到随叫随到随修,确保农机以良好状态投入作业。 要加快淘汰一批老旧机械。加强作业培训监管。镇农机站要培训指导农机驾驶员、操作手规范作业,收割时要严格落实限茬,留茬高度 10 厘米以下。镇督查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随机灭火器具检查工作,严禁未参加年度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作业条件及报废农机具下地作业,严禁在持续高温、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农机下地作业,坚决杜绝因机械着火等引发火情。

(四)规范秸秆处置,实施秸秆打捆离田。

镇、村要配合农机部门提前组织调配好秸秆打捆机和离田

运输设备,落实秸秆“当天清理不过夜”要求,及时组织做

好秸秆清理、清运、离田工作。所有离田秸秆严禁随意倾倒,坚决防止河流沟渠因秸秆堆积造成水体污染或汛期内涝隐患。要满足群众秸秆离田堆放需求,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的原则,利用空闲地、废弃地科学合理布局收储点和临时堆放点,配备必要 的消防设施,安排专人 24 小时看护巡查,避免火情。推进 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泗县 2022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 施方案》要求,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引导秸秆综合 利用企业(综合利用大户)采取揉丝粉碎、固化成型燃料、 黄贮氨化、食用菌种植、花木基质等饲料化、能源化、原料 化、集料化多元利用途径回收、加工秸秆,切实提升秸秆综 合利用水平和层次,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五)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

继续实行包保,镇里安排包保干部,禁烧期间要做好禁烧宣传、巡查督查、监督指导等工作,配合镇、村摸清辖区内各类农业机械存量及现状,以及因疫情无人在家户、无劳动能力户和外出返乡人员基本情况,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包保。镇、村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田长制”作用,将地块化分成网格,由党员干部、小组长、防疫员、保洁员等力量担任网格员,做到每个网格都有禁烧包保责任人,实现禁烧全覆盖包保。网格员包保负责禁烧宣传、巡查、农机作业监管、秸秆清理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严格巡查检查。坚持重点时段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镇、村要分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采取“盯人、盯地、盯秸秆”的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地块、重点人员,做到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 监控检查,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确保“白天不见 烟、夜晚不见火”。

(七)积极应急管控。

1、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每个村要组织一个成员不少于10人的应急小分队,并配齐灭火工具。

2、镇级准备好消防车洒水车7台,备足水量,分片区放置、驾驶员随时准备。各包村人员必须人人携带灭火器2个以上灭火工具。

3、村级准备拖拉机旋耕机(至少每个自然庄一辆)、每个自然庄准备载水电动车2-3辆(能喷射水流的)。

4、每一个观察点要2个以上配备灭火器,并配有扫帚2-3把铁锨2-3把等消防设施,在省际、县际和大面积连片地

块设置防火隔离带,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出现火情要做

到 5-10 分钟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处置。

5、请注意观察点人员必须熟悉手机通信利用和手脚灵活、头脑便利。

6、各秸秆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 必须有立刻可以利用的抽水机械,确保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并加强维护管理,设立专职消防岗位,责任到人,24 小时严加看管。要提倡文明祭祀,防止引发火情。

(八)实行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参加秸秆禁烧的镇政府工作人员按照科级3000元/人、股级2000元/人、一般工作人员1000元/人;镇直站所负责人按照2000元/人,一般工作人员按照1000元/人标准;村缴纳保证金按照村书记2000元,其他村两委包片干部每个人1000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3000元,队员2000元 。以上保证金缴纳镇财政所;村级组长按每人500元交到村收(各村自定人员)。保证金于9月30日前交镇财政所。

(九)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禁烧工作实行生活、交通补助,标准为每天 120 元,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据实发放。秋季补助不超过 45 天。村级按照保证金等额给予补助。

(十)严肃分类奖惩。县秸秆综禁工作指挥部根据各级通报、日常督查巡查和阶段性禁烧验收考核情况分类实施奖惩措施。

1.对镇无着火点和经考核验收辖区内所有河沟汪塘、堤岸和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无农作物秸秆的,全额退还禁烧工作保证金。镇可以对村两委成员等非公职人

员按照所缴保证金给予等额奖励。

2.对实现“零火点”,规定时间内高标准实现快收、快种、快清的村,保证河沟、汪塘、堤岸及其他水域,以及村庄房前屋后、城乡道路及两侧,特别是坟头坟地!每发现 1 处堆存农作物秸秆(面积在 1 平方米以上或成捆秸秆),对所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给予每人每处处罚 500 元,同时责成所在镇立即清理。

3.严惩第一把火。对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秋季(9月 20 日—12月 31日)发生第一把火的,对所在村镇包村干部、县直包保人员和镇、村两级包保人员给予处罚 2000 元,免行政村党组织书记职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县直相关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处罚 5000 元;。

4.严肃追究继发火点有关责任。参照第一把火处罚。

5.实施经济处罚。根据省市巡查和国家、省卫星遥感监

测火点通报情况,对确定第 1 个火点,给予全额扣除禁烧工作保证金处罚

6.严惩恶意行为。对擅自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严查重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强化秋季收种服务。秋季收种期间,各镇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 务意识,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加强农机调度并积 极应对天气变化,重点帮扶因疫情无人在家户、无劳动能力 户等困难群众、特困人群,想方设法帮助农户收获成熟农作 物并适时适墒抢播下茬作物,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妥 善化解秸秆禁烧与抢收抢种的矛盾。

(十二)坚决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各级各单位要统筹抓

好疫情防控和秸秆禁烧工作,坚决防范秋收期间返乡人员增

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隐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两手抓、两不误,同宣传、同部署,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

和碧水蓝天防线。要提前向返乡的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

解释“四类”人员管理要求,避免省外务工群众返乡后未落

实管控即投入秋收农忙。要在防范焚烧秸秆的同时,注意提

醒群众农忙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人员扎堆聚集。要借

秋收群众返乡契机快速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尽早

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

部要加强组织领导,镇综禁办要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

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保障禁烧工作人

员、车辆,加强禁烧督查、考核。镇纪委要组织督查组加强效能督查,严格落实禁烧工作问责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的原则,切实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其它相关单位要在墩集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

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做好报备与核查。在禁烧期 间出现任何火情的,要第一时间迅速向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及时向县综禁办报备。对卫星遥感监测的火点 信息,迅速组织排查,未发现公布坐标中心半径 2 公里范围 有地过火痕迹的,第一时间迅速向县综禁办申请现场核查。因末履行及时报备和申请现场核查的,一律不予核减。

(三)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9月21号执行

墩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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