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简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工作简讯


为切实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防控工作,落实县政府关于对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1月17日下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议原文传达了《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会上,陈海佳局长着重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不能麻痹大意,务必严格遵守禁燃有关规定,明确禁燃区域、禁燃品种、禁燃安全事项、管理与处罚决定等。同时,要做好禁燃宣传、巡查工作,安排人员做好巡查,切实把禁燃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为落实会议部署精神,局办公室立即组织安排春节、元宵“双节”期间禁燃巡查值班人员,要求巡查值班人员按照值班安排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禁燃巡查工作。并在局大院、定点责任区等显眼的区域张贴《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切实提高公民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意识。


标签: 元宵节 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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