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酒类等检测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301,995.00元,第二标段预算:980,559.00元,第三标段预算200,000.00元,第四标段预算:120,000.00元,第五标段预算:550,087.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原件及《计量认证(CMA)》证书原件。

(4)提供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要求附表中的食品检验项目/参数需满足本项目需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5)提供投标供应商2012年以来(含2012年)完成过的食品检验任务的委托书原件或委托合同原件(要求委托书或委托合同中包含委托单位、品种及批次量等,且要求委托书原件或委托合同原件必须完整)。

(6)提供黑龙江省内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未在黑龙江省内的,需提供投标供应商在黑龙江省内设有实验室场所的证明材料(实验室场所房屋的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并提供该实验室场所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原件及《计量认证(CMA)》证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3,000.00元,第二标段9,500.00元,第三标段2,000.00元,第四标段预算1,000.00元,第五标段5,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谈判)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中标或成交获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日

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食品检测服务(生产)项目需求

1、要求供应商要保护检测数据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

2、要求供应商配备能满足食品检验任务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在接到样品后8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则不予以验收及付款。

3、必须满足下面附表内需求。

采购品目

名称及代码
主要技术参数

和要求
单位
数量

1、白酒
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固形物、甲醇、铅、氰化物、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DINP)
批次
20批次

2、纯净水
高锰酸钾消耗量、砷、总铅、氰化物、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溴酸钾、镉、挥发性酚、汞
批次
15批次

3、肉制品
感官、铬、镉、铅、N-二甲基亚硝胺、山梨酸、苯甲酸、合成着色剂(胭脂红、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糖球菌)淀粉、亚硝酸钠、蛋白质
批次
10批次

4、冷冻饮品
感官、总糖、总固形物、蛋白质、铅、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三聚氰胺
批次
5批次

5、速冻食品
铅、镉、总砷、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蛋白质、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过氧化值
批次
5批次

6、谷物粉类制成品
铅、总砷、苯甲酸、山梨酸、酸度、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二氧化硫残留量、硼砂
批次
5批次

7、非发酵豆制品
铅、蛋白质、二氧化硫残留量、次硫酸氢钠甲醛、硼砂、富马酸二甲酯、乌洛托品、践行嫩黄
批次
6批次

8、食用植物油
色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志、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BHA、BHT、邻苯二甲酸酯(DBP、DEHP、DINP)
批次
7批次

9、糕点制品
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合成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溴甲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黄曲霉毒素B1、铝
批次
15批次

合计


88

注:投标报价含买样费

第二标段食品检测(餐饮)招标需求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国家局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将对我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检机构应当具备下列项目的检验能力:

1.水份2.沙丁胺醇3.盐酸克仑特罗4.菌落总数5.大肠菌群6.亚硝酸盐7.铅8.镉9.总砷10.蛋白质11.过氧化苯甲酰12.含砂量13.灰份14.酸价15.过氧化值16.折光指数、17.氧乐果18.吡虫啉19.氯氰菊酯20.氯氟氰菊酯21.毒死蜱22.克百威23.对硫磷24.杀螟硫磷25.乐果26.氰戊菊酯27.氯氰菊酯28.六六六29.滴滴涕30.马拉硫磷31.孔雀石绿32.恩诺沙星33.全氮34.可溶性无盐固形物35.氨基酸态氮36.总酸37.游离矿酸38.可溶性无盐固形物39.甲醇40.腐酶利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中标供应商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采样、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三、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则不予以验收及付款。

四、中标供应商应该保护检测数据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

五、中标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的采样团队及采样车。

大庆市2015年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

费用明细表

序号
大类
小类
检验项目
抽样批次

1
肉制品
熟肉制品
1.菌落总数2.大肠菌群
54

熏酱肉制品
1.菌落总数2.大肠菌群3.亚硝酸盐
54

牛 肉
1.水份2.沙丁胺醇3.盐酸克仑特罗
63

羊 肉
1.水份2.沙丁胺醇3.盐酸克仑特罗
63

猪 肉
1.水份2.沙丁胺醇3.盐酸克仑特罗
63

2
豆制品
非发酵豆制品(豆干、豆皮)
1.菌落总数2.大肠菌群3.铅4.总砷
36

腐 竹
1) 蛋白质2.总砷3.铅4.水分
36

3
粮 食
小麦粉
1.过氧化苯甲酰2.含砂量3.灰份4.水份
54

大米
(一) 砷2.汞3.铅4.镉
54

4
食用油
食用植物油
1.酸价2.过氧化值3.折光指数
63

5
蔬 菜
芹 菜
1.氧乐果2.吡虫啉3.氯氰菊酯4.氯氟氰菊酯5.毒死蜱6.克百威7.对硫磷8.杀螟硫磷
63

黄 瓜
1.氧乐果2.吡虫啉3.氯氰菊酯4.氯氟氰菊酯5.毒死蜱6.克百威7.对硫磷8杀螟硫磷
63

6
鱼 类
淡水鱼
1.孔雀石绿2.恩诺沙星
63

7
调味品
酱 油
1.全氮2.可溶性无盐固形物3.菌落总数4.大肠菌群5.氨基酸态氮
63

食 醋
1.总酸2.游离矿酸3.菌落总数4.大肠菌群5.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63

8
白 酒
散装白酒
1.甲醇
36

9
菌 类
鲜食用菌
1.氯氟氰菊酯2.乐果3.氰戊菊酯4.氯氰菊酯5.腐酶利6.六六六7.滴滴涕8.马拉硫磷
54

合计


945

注:投标报价包含买样费

第3标段食品检测服务(乳制品)项目需求

1、要求供应商要保护检测数据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

2、要求供应商配备能满足食品检验任务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在接到样品后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则不予以验收及付款。3、满足下面附表内需求。

大庆市2015年乳制品监督抽检项目明细表

序号
食品名称
检验项目
样品数量


1
液体乳(灭菌乳)
脂肪(限全脂灭菌乳)、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总砷、总汞、铬、山梨酸、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三聚氰胺
12


2


液体乳(调制乳)
脂肪(限全脂产品)、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总砷、总汞、铬、山梨酸、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仅限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三聚氰胺;限非灭菌工艺生产的其他调制乳: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6


3


液体乳(发酵乳)
脂肪(限全脂产品)、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除风味发酵乳外)、酸度、铅、总砷、总汞、铬、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计数、乳酸菌数(除发酵后经热处理的发酵乳外)、三聚氰胺
2


4
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

蛋白质、脂肪(限全脂乳粉)、复原乳酸度(除调制乳粉外)、杂质度(除调制乳粉外)、水分、铅、总砷、铬、山梨酸、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除添加活性菌种(好氧和兼性厌氧益生菌)的产品外]、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
10


5

婴儿配方乳粉(乳基婴儿配方乳粉、豆基婴儿配方乳粉)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a-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含量、反式脂肪酸、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二碳六烯酸(22: 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M1或黄曲霉毒素B1、三聚氰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脲酶活性
10



合计

40

注:投标报价含买样费

第四标段酒类专项检测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国家局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将对我市酒类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抽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下列项目的检验能力:

1.酒精度2.总酸3.总酯4.丙酸乙酯5.乙酸乙酯6.乳酸乙酯7.β-苯乙醇8.己酸乙酯9.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10.3-甲硫基丙醇11.固形物12.甲醇13.铅14.汞15. 原汁麦浓度16.二氧化碳17.双乙酰18.蔗糖转化酶活性19. 总糖20.蔗糖21.干浸出物22.挥发酸23.柠檬酸、24.铁25.铜26.苯甲酸或苯甲酸钠27.山梨酸或山梨酸钾28. 非糖固形物29.氨基酸态氮30.PH31.氧化钙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中标供应商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采样、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三、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则不予以验收及付款。

四、中标供应商应该保护检测数据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五、中标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的采样团队及采样车。

大庆市2015年酒类监督抽检费用明细表

序号
分类
检测项目
抽样批次

1
白酒


酒精度
30

总酸

总酯

丙酸乙酯

乙酸乙酯

乳酸乙酯

β-苯乙醇

己酸乙酯

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

3-甲硫基丙醇

固形物

甲醇





2
啤酒
酒精度
15

原汁麦浓度

总酸

二氧化碳

双乙酰

蔗糖转化酶活性

3
葡萄酒
酒精度
10

总糖

蔗糖

干浸出物

挥发酸

柠檬酸

二氧化碳





甲醇

苯甲酸或苯甲酸钠

山梨酸或山梨酸钾

4
露酒
酒精度
1

总酸

总糖

总酯

干浸出物





5
黄酒
总糖
2

非糖固形物

酒精度

总酸

氨基酸态氮

PH

氧化钙

β-苯乙醇

6
奶酒
酒精度
2

总酸

总酯

甲醇

氨基酸态氮

注:以上单价包含买样费。

第五标段食品检测(流通)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国家局食品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将对我市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承检机构应当具备下列项目的检验能力:

1.标签审核2.山梨酸3.苯甲酸4.硝酸盐5.亚硝酸盐6.柠檬黄7.日落黄8.溴酸盐9.菌落总数10.大肠菌群11.糖精钠12.甜蜜素13.安赛蜜14.沙门氏菌15.志贺氏菌16.金黄色葡萄球菌17.商业无菌18.营养成分表审核19.黄曲霉毒素B1。20.铅21.镉22.汞23.砷24.铬25.脱氧雪腐镰刀烯醇26.脱氢乙酸27.丙酸钙28.叔丁基羟茴香醚29.二叔丁基对甲酚30.胭脂红31.苋菜红32.亮蓝33.三聚氰胺34.二氧化硫残留量35.苏丹红36.罗丹明B37.碱性橙II38.邻苯二甲酸酯 39.特布他林40.硝基呋喃类代谢物

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采用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中标供应商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采样、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三、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20日内出具检验报告,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则不予以验收及付款。

四、中标供应商应该保护检测数据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检测结果,

五、中标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的采样团队及采样车。

序号
大类
小类
检测项目
抽样批次

1
肉制品
酱卤肉制品
亚硝酸盐
36

山梨酸

苯甲酸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标签审核

熏烧烤肉制品
亚硝酸盐
36

山梨酸

苯甲酸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标签审核

熏烧香肠火腿制品
亚硝酸盐
36

山梨酸

苯甲酸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标签审核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用植物油
酸价
50

过氧化值

溶剂残留量

水分及挥发物

标签审核

3
饮料
瓶(桶)装饮用水类
菌落总数
45

大肠菌群

溴酸盐

碳酸饮料(汽水)类
菌落总数
9

大肠菌群

糖精钠

甜蜜素

色素一项





茶饮料类
菌落总数
9

大肠菌群

糖精钠

甜蜜素

色素一项





果汁及蔬菜汁类
菌落总数
9

大肠菌群

糖精钠

甜蜜素

色素一项





4
水果制品
蜜饯
菌落总数
27

大肠菌群

柠檬黄

胭脂红



苯甲酸

甜蜜素

山梨酸

二氧化硫

标签审核

5
调味品
液态调味品(酱油、醋)
山梨酸
45

苯甲酸

氨基酸态氮

全氮

铵盐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标签审核

7
方便食品
方便面
酸价
18

过氧化值

总砷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标签

8
饼干
饼干
总砷
27



过氧化值

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糖精钠

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标签

9
速冻食品
元宵
砷(以As计)
10

铅(以Pb计)

镉(以Cd计)

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着色剂)

菌落总数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标签

水饺
砷(以As计)
27

铅(以Pb计)

镉(以Cd计)

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着色剂)

菌落总数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标签

10
茶叶
茶叶

34

稀土总量(6种)

六六六总量

滴滴涕总量

氯菊酯

乙酰甲胺磷

标签

11
糕点
月饼
防腐剂、甜味剂各一项
10

酸价

过氧化值

总砷



黄曲霉毒素B1

标签

糕点食品
防腐剂、甜味剂各一项
27

酸价

过氧化值

总砷



黄曲霉毒素B1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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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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