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报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提纯加工
兰州石化公司报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提纯加工
兰州石化公司报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提纯加工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公司报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提纯加工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兰州石化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 项目背景概况:兰州石化公司提纯一批废贵金属(含铂)废旧贵金属催化剂 。
2.1.2. 项目单位:物资采购管理部
2.1.3.项目预估金额:15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一批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提纯加工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拟采取自行招标形式
2.4招标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2.5.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有效正式资质文件,资质文件必须包含废金属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HW-50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5.2. 投标人须承诺所在地域允许危险废物转入,禁止危险废物转入地域的意向投标人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2.5.3. 投标人自己运输的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证件中包含危险废物运输类别;若委托运输单位,委托运输单位则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证件中包含危险废物运输类别,另需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委托运输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拉运过程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输过程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2.5.4.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处置业绩、处置合同2份;对应转移手续予以证明。
2.5.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标前十五日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投标资格。
2.5.6.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函
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函。
2.6.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6.2.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开立履约日期与合同有效期相同的,金额为400万元的履约保函或先行缴纳抵押等值的贵金属铂金。
2.7其它需要说明事项(含专用合同条款)
2. 7.1. 交货方式: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交货。
2. 7.2.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办理完成危废转移手续后,1个月内。
2. 7.3. 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指定存放地点(在兰州)。
2. 7.4. 投标人需要接受兰州石化公司对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计量结果(地磅)且接受兰州石化公司对提纯交付的纯铂计量结果(电子秤或物理天平)。
2. 7.5. 投标人需要接受兰州石化公司对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含量分析结果(兰州石化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
2. 7.6.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须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并且中标方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验收合格后90天后付款。
2. 7.7. 废旧贵金属催化剂一经卸出,需投标人尽快转移拉运,须随时随地配合取样、办理转移手续。投标人在接到卸剂的通知时,须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达卸剂作业现场,并提供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包装物(包装袋、包装桶、内衬等包装所用所有物资)以及保温用物资(如干冰)等其他辅助包装物资。中标人在约定时间内未到达卸剂作业现场和未提供包装所需物资,每超过一天,扣除投标人0.5%的履约保证金。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政府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有效正式资质文件,资质文件必须包含废金属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HW-50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承诺所在地域允许危险废物转入,禁止危险废物转入地域的意向投标人投标,否则后果自负。
3.3. 投标人自己运输的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证件中包含危险废物运输类别;若委托运输单位,委托运输单位则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运输证件中包含危险废物运输类别,另需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及委托运输单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拉运过程需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输过程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3.4. 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石油化工等行业的废贵金属(含铂)催化剂处置业绩、处置合同2份;对应转移手续予以证明。
3.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标前十五日内的网页查询截图。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投标资格。
3.6. 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31日 17 时至2023年02月0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直接缴费购买招标文件。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处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打印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931-*******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2月15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cnpcbidding.com)。(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5.2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U-key),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2000元;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汇出,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操作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联系人:黄吉宁
电 话:0931-*******
电子邮箱:huangjn@petrochina.com.cn(发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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