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月20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1日—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箱箱绿色包装研发及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江苏省南通开发区东久(南通)智能制造基地B2、C2厂房

江苏箱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 万元,租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兴东路58 号东久智能制造基地内B2、C2 厂房,厂房建筑面积*****.22㎡,引进德国双层吸塑机、自动装配机器人,配套购置片材挤出机、蜂窝版挤出机、围板箱后道设备、粉料设备、精雕设备、注塑机、制袋设备、覆膜设备等,并设立包装标准实验室、物联网芯片实验室和材料实验室。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生鲜包装产品200 万套、汽配包装150 万套、液袋包装30 万套、托盘8 万套、围板箱8 万套的生产能力。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严格实施雨污分类,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2、你公司须高度重视废气治理工作使用符合低VOC含量要求的环保型原辅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效率、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你公司须按环评计算结果建设活性炭处理设施,并按《南通市废气活性炭吸附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落实专人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管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相关标准。

4、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固废堆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在相应管理系统中及时申报。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的相关信息等须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申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