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邀请公告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委托,对凤阳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

1、安徽省每文林业有限公司

2、滁州市森源林产资源交易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3、安徽江汇林业评估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林业行政案件查处鉴定项目

2、招 标 人: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凤阳县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负责完成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各类林业案件的调查鉴定服务,调查鉴定内容包括:林木种类、株数、蓄积和林地面积测定;幼苗幼树种类、数量测定。

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万元,招标控制单价为每个案件鉴定费不超2000元(最终结算以实际鉴定的数量乘以所报单价,但不得超过本次采购控制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该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付款方式:每一年支付一次,每年12月31日前开具正规发票,业主15日历天内安排付款。

5、服务周期:一年

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特定资质:

3.1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五、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2月3日15:00时开标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代理机构: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凤阳县中都府邸写字楼503室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5*****388电 话:178*****7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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