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供货要求及供货范围:
详见附件《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技术方案》
四、招标方对接人:
技术联系人: 谭 刚 联系电话: 137*****987;
商务联系人: 宁 杨 联系电话: 136*****104 E-mail:ningyang@yuchai.com。
五、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17:00止。
参与投标的单位,可以先交流后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内容:(单位全称)决定参加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投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附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报名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方商务联系人,不接受电话报名,不报名的没有资格参加评标。
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付款方式:详见附件《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单位必须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经营资质;
3、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投标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玉柴股份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在充分理解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方将确认投标单位已经充分了解投标文件所有其他影响费用的因素,并且确认投标单位已在项目报价中做了相应的考虑,之后就此再提出的任何调整要约价格而提出增加其他费用的要求,招标方将不予以接受。
四、对不能满足《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应约书中明确提出。对《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中有要求,而投标单位所提交应约文件中未做声明的,将视为投标单位对其完全响应,而投标单位在评标后提出与之负偏离的声明,招标方将不再接受。
五、保密:
投标各方应对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方通知要求交纳参与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2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账号:
名称: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619******C
地址:广西玉林市天桥西路88号
电话:0775-*******
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玉林市江南支行 211*****092********
备注应注明用途“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颗粒计数器项目投标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扰乱评标程序的;
(4)被认定为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3、凡扰乱评标现场秩序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中标人采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中标后不签订合同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
方除不退还保证金外,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方任何采购及招标活动且招标方有权选择另一投标人中标。
5、投标资料不退还,由招标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合理处置。
6、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投诉举报电话:0775-*******,邮箱:ycjw@yuchai.cn。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日31日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院(研发类)颗粒计数器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须知.doc
玉柴股份工程研究院(研发类)颗粒计数器买卖合同(范本).docx
标签: 颗粒计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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