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医院2023年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采购公告

普洱市人民医院2023年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采购公告

普洱市人民医院

2023年法律顾问单位聘请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洱市人民医院2023年法律顾问单位聘请。

顾问业务内容:

(1)为医院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增强医院经营的合法性;

(2)草拟、修改、审查医院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等:

(4)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5)为医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6)应医院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医疗相关业务:

(1)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提供专项咨询服务:草拟、修改、审查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2)收集、整理各类医疗鉴定的检材及证据,草拟鉴定陈述意见书:

(3)根据授权参与各类医疗鉴定的陈述、答辩和听证;

(4)参与医疗纠纷谈判、协调、调解;

(5)代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书。

财务相关业务:

对于患者欠费,利用法律顾问的专业法律知识统一进行催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财产、代发律师函、电话催收、上门催收、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代理参加诉讼、仲裁、代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医院财务部将指派专人与法律顾问团队联系,全面配合(提供债权有关资料,详细介绍各项债权有关情况,配合律师调查取证工作等)。

2、质量要求:

(1)中标人应组建稳定的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择优考虑团队中包含有医学背景知识的律师),并且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服务团队专职律师人数不少于四人,每周坐班不少于两天,且其中一天须由主办律师坐班,坐班律师须执业满5年),能及时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法律团队处理诉讼应注重时效性。

二、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为一年。

三、采购预算:预算为27万元。

四、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响应人获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对于分支机构响应的,需提供总公司(总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2月1日8:30至2023年2月7日17:30点止。云南省普洱市振兴大道44号行政楼副楼二楼审计科

六、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15:00

七、开标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隔壁疾控中心一楼停车场内铁楼梯处等候指引。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5:00 点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份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十、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响应文件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2、未按要求密封和粘贴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所有响应人标书当众拆封,按报名顺序进行谈判,谈判后同时进行二次报价。

十二、报名方式

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请注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人、报名人姓名、报名人电话)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业主方服务要求。

2、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并未在封面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3、我方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请参考附件)。

4、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

5、我方组织院内评审专家结合我方实际及性价比综合评审,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6、谈判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提供服务,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企业单位名单。

8、本项目无报名或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采购,待二次公示采购。

9、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到院人员及医院工作人员安全,现就医院相关管理规定重申如下: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在响应开标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发生交叉感染。请参加医院采购项目响应的公司代表做好相关准备,积极配合。

十四、附件(见文件末链接)

附件:标书制作模板

十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振兴大道44号行政楼副楼二楼

联系方式:白老师180*****062 (审计科)

采购文件模版 -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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