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固废循环利用环保综合体(一期)工程立磨热风炉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海铁山港固废循环利用环保综合体(一期)工程立磨热风炉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海铁山港固废循环利用环保综合体(一期)工程
立磨热风炉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及合同编号:BH2023-YF006
1.招标条件
北海铁山港固废循环利用环保综合体(一期)工程的项目业主为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海铁山港固废循环利用环保综合体(一期)工程立磨热风炉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2.1项目建设地点:北海市铁山港7#泊位后方陆域(紧邻北港新材料冷轧厂区东侧)。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每年115万吨矿渣粉进行烘干,生产线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煤堆棚、热风炉车间、电气设备及安装、消防设施、厂区总平面等。
2.3招标范围:
2.3.1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总平面图设计、工艺设计、电气设计、过程控制设计、设备选型、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水排水设计、通风、空调及动力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
2.3.2设备采购范围:
整个生产线需要的所有设备均由投标人采购(其中脱硝系统装置工程和脱硫系统装置工程设备是否采购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生产用车(如装载机)的采购、办公家具购置、生活家具购置不包括在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生产试运转所需的原材料及动力(煤、电、气)不包括在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但所需的人工费及消耗品属于中标人承包范围)。
2.3.3施工范围:
与立磨热风炉项目有关的所有的土建工程、钢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其中:立磨热风炉系统建设投入使用后,如发包人通过工艺方法使得立磨热风炉项目烟气排放达到相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则脱硫脱硝系统装置工程将不再进行建设施工。如通过工艺调整后,立磨热风炉项目排放烟气未达到相关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则进行脱硫、脱硝系统装置工程建设施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4.整个立磨热风炉项目由投标人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移交投入使用。
2.3.5.投标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交三套竣工验收资料。按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含消防、防雷、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含消防、防雷验收所需的检测等所有费用)。
2.3.6项目建设期的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含设备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劳动保险。
2.4计划工期:发出中标通知书7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生产试运行(另外脱硝系统装置工程、脱硫系统装置工程待发包人发出通知书后60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工程设计建材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1.4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财务要求
(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2)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 业绩要求
(1)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立磨热风炉项目设计业绩。
(2)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工业项目施工或EPC工程业绩。
3.4人员资格要求
3.4.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以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中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3.4.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热风炉项目的设计业绩。
3.4.3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4.4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以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4.5 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建材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被列入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
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在已完工程中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七天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至少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6.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 月31 日至2023年2 月8 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也可电话联系(电话:0771-*******)。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以个人名义将招标文件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450*****151*********。
4.3文件领取:现场缴费的,投标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个人银行转帐回执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收件地址、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gxjhtang@163.com邮箱,经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把投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 月22 日 10 时 00 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9时0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4号路码头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报价人进行现场踏勘及预备会,如投标人需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及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s.bbwport.com:883/logonAction.do)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5*****559
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电 话:0771-*******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5室
电子邮件:gxjhtang@163.com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0772-*******
招 标 人:北海鱼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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