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招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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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 | ||
采购单位 | 泾川县财政局 | 交易编号 | GSXXS-2023-001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何建华 | 联系电话 | 153*****963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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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2-01 09: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02-03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2-03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2-03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001 | 001 | 服务类 | *****.95 |
公告内容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招标公告
甘肃鑫祥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泾川县财政局委托,对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评审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GSXXS-2023-001
二、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
1 | 泾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 4146.****** |
三、招标控制价评审费用:
招标控制价评审费用:*****.95元
注:1.审核费用构成按基数最高限价1.8‰计算。
2.核减效益费按不高于实际核减金额的1.2%计算,核减效益费不高于基数。此部分费用在报价时暂不计入,审核完成后按实际核减金额计算后支付。
四、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招标公告中各项规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需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项目招标期限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须提供核减效益费的报价;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六、报名、资质上传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01日9时30分00秒至2023年02月03日14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过时不予受理。
2.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业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审查通过后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3.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2月03日8时30分00秒至2023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提交报价。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报价的时限性,提前做好报价准备工作。
七、招标方式
1.采购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自行投标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3.系统评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相关要求
1.投标人在招标时限内完成上传资质文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者视为无效报价;
3.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祥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4.中标公司按要求提交审核报告,必须保证招标控制价评审误差率不超过±3%,并经财政局领导小组验收后一月内,由财政局一次性付清审核费用。
5.中标人完成审核工作后,须提交的成果文件为:纸质版文件4份,软件电子版文件1份。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财政局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7号
联 系 人:何建华
联系电话:0933-*******
代理机构:甘肃鑫祥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通渭路135号天银大厦9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3*****963
标签: 审判法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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