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曹乐黄曹芙蓉口袋公园项目
招标公告:曹乐黄曹芙蓉口袋公园项目
招标编号: XGZBS********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乐黄曹芙蓉口袋公园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谢岗镇曹乐黄曹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东莞市谢岗镇曹乐黄曹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曹乐黄曹芙蓉口袋公园。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为公园及道路改造,景观道路长约126.3m,芙蓉村村道长约203.84m,总投资约为137万元。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5元 。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7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65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易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谢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谢岗分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谢岗分局。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曹乐黄曹芙蓉口袋公园(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园建工程(含拆除工程,挖、填土方,园路工程、门楼工程等);2、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等);3、电气工程(含配电箱、管道敷设等);4、绿化工程(养护期为6个月)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 2 月 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4 日。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2.5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5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6 园林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注:项目负责人与园林专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交证明材料。
3.3.6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 月 14 日至2023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小姐;联系方式:198*****583微信同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 1 月 31 日 10时30分,地点: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投标会时间: 2023 年 1 月 31 日10时30分,地点:谢岗镇南湖路9号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开标2室。
备注:参加投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的进场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佩戴口罩、出示粤康码、测量体温,听从谢岗镇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地方等。由此造成不让进场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东莞?谢岗网(网址:http://www.dg.gov.cn/xiegang/)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7.3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谢岗镇曹乐黄曹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 0769-********;
地址: 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谢岗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
地址:谢岗镇谢岗村骏岭路25号。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谢岗分局 ;
联系电话: 0769-******** ;
地址: 谢岗镇谢岗管理区眼口工业区卓辉建材旁 。
7.4 其他:欢迎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举报内容:一是强揽项目、围标串标、恶意竞标;二是强迫交易、堵路阻工、敲诈勒索,干预项目实施;三是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四是煽动群众闹事缠访,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五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它涉黑涉恶问题。举报电话:东莞市交通运输局,076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谢岗镇曹乐黄曹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谢岗镇曹乐村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七楼7F6A
联系人:朱桂芬 联系人:罗灼标
电 话:0769-******** 电 话:0769-********
传 真:0769-******** 传 真:076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 年 1 月 11 日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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