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八师122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发改综[2015]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八师121团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八师122团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22团
2.3 建筑规模:2851.8㎡
2.4 结构类型: 框架 层数: 地上四层、局部一层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动态核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7 月 2 日至 2015年 7 月7 日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 7 月 日至 2015年 7 月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阳光丽景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121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 第八师121团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64#小区70-5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曹炳银 联 系 人: 赵艳玲
电 话:131*****977 电 话: ******* 135*****8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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