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23-2025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

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23-2025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23-2025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23-2025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2023-2025年度减水剂采购项目

2.2. 招标主要货物:预拌商品混凝土用减水剂

2.3. 招标采购主要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单位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含税总价

供货期

主要规格

交货地点

(预拌混凝土用)

减水剂

1000吨

2200元/吨(含税)

440万元

二个年度2023.3.1-2025.3.1

高效缓凝型减水剂(HWR-R),详见技术标准

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料仓

注:投标人应对同一合同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货期开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

上述采购数量为暂定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结算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的实际需要为准。合同的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的数量结算。实际采购数量与暂定量无论增减多少,合同单价均不调整,也不得作为供货方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和不能保证供应的理由。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交货期: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分期分批将货物运达指定地点

2.6.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现场交货

2.7.交货地点:福建兴田混凝土搅拌站料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货物的生产或销售;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3.2.投标人具备减水剂母液生产技术,自建有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合成生产线

3.3.拟供货的减水剂材料制造商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2022年度的质量检验报告;

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后35日内提供以福建兴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田砼站”)名义送检的拟供货减水剂的型式检验报告

3.4.投标人应无不良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日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最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为保证投标人确实具备“减水剂母液生产技术”,实际“自建有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合成生产线”,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的方式进行确认。招标人在投标人中标后将进行实地验证,若其不具备生产技术或不符合“承诺函”承诺的,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

3.9.在报名截止后,经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报名确认,招标人联合兴田砼站给各潜在投标人出具“试配表”(匿名并编号),对搅拌站现有的机制砂、碎石等原材料进行减水剂现场调配,经试做、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做为后续评标时的评审依据。未附兴田砼站“试配表”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2月12023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 分至11  30分,下午15 00 分至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或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购买招标文件。预报名联系人:吴工、范工,预报名联系电话:0598-******* /133 6506 0652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及其他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汇到(汇达并解入)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20232月23日9时3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5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项目所在地银行出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月23930分,递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银行保函原件(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2月23930分;

8.2.开标地点: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9.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datia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兴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

联系人: 连先生 联系电话:189 0698 00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31-5号一楼

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598-******* /133 6506 0652 联系人:张工、吴工

投标事宜咨询电话:133 6506 0652 联系人:吴工

电子邮箱:dtmh2021@163.com

监督部门: 福建兴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组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9 0698 0052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减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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