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中心】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YC-202301SZ-004001001)招标公告

【应城市中心】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YC-202301SZ-004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HBYC-******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应发改审批〔202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
建设规模:(1)完善长江埠街道永乐社区约449户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2)新增A2O、斜管沉淀池、混凝沉淀池各一座及配套设备;(3)新增与更换设备:新增潜水搅拌机2台(安装于一期缺氧池内)、紫外线消毒器1套、罗茨鼓风机1台、污泥抽吸罐车1辆,更换纤维转盘滤池设备一套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应城市长江埠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20
合同估算价:920.61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1.4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7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29号
地址:
应城市开发区兴大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池
联系人:
田江利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01日
附录:
备注:

标签: 扩建工程 设计施工 总承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