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BOT招标公告
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BOT招标公告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BOT项目经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政府批准,已具备BOT招标条件,现由沙湾县城供排水公司委托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要求及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报名。一、项目名称: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BOT项目二、项目规模: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第三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第三水厂至大美沙湾片区联系管)四部分组成。输水管线采用单管布置,全长18.68KM,配水干管线5.08KM,新建第三水厂一座,日处理规模10万m3/d。总投资21227.13万元。二、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主要由供水工程、调蓄工程和骨干管网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供水工程9.885km有压供水管线及其附属建筑物;调蓄工程三座,分别为一号翠池(8.0万立方米)、二号翠池(6.0万立方米)、三号翠池(0.1万立方米),总投资为9792.8万元。三、招标内容:本项目由中标人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融资、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且无任何债务纠纷,移交给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限初步定为30年(含建设期)。四、水质标准:符合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五、报名资格条件:(1)、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水处理行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2)、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能承担项目所需的财务与资源能力;企业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3)、投标人具有水处理行业相关业绩经验:在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以上三项必须满足其中一项)日处理规模3万m
3/d以上(含3万m3/d)水处理项目业绩经验(项目已签订合同);(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必须有股权关系。(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六、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近五年投资或建设或运营(以上三项必须满足其中一项)日处理规模3万m3/d以上(含3万m3/d)水处理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以上资料另附两套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七、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6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2、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室;八、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招标人:沙湾县城供排水公司;联系人:毕玉新;联系电话:139*****016;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郭金辉、赵天;联系电话:****-*******、 136*****502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