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园内超市招标公告

中学校园内超市招标公告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权限的批复》(融政函〔2020〕81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方案》(融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规定,融水县中学已将经营性资产(校园内超市)移交于我公司,现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提高学校超市的使用效益和经营水平,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拟将融水县中学校园内超市对外公开招租,诚邀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意向人参与竞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融水县中学校园内超市旧址。坐落位置;融水县中学校园内。一学年底标价为大写:伍拾伍万元整(¥******.00元)。注:如超市新址提前交付,合同终止。
二、招租基本条件
1、以招租标的现状公开招租。
2、用途:超市、百货零售。(不得销售香烟、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得作为违法违规如传销、吸毒等场所,不得作为经营、仓储和居住三合一、经营、居住或仓储、居住二合一场所)
3、装修免租金期:无。
4、租赁期限: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至超市新址建成启用之日止,超市新址交付使用,重新竞标。
5、竞租人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国内注册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人员需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6、竞标保证金:报名时收取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00元)。
7.租金缴纳方式:先交后使用,合同签订之时按中标价一次性缴纳半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壹拾万元整(¥******.00元)。
8、中标签订合同后,超市租金与封闭管理与否及学校放假时间长短无关。租金按合同正常收取。
9、如在超市新址建成启用之前(合同履行期间内)中途放弃租赁权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三、招租方式
1、竞租方式视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投标截止后组织召开开标会,现场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和《消防管理责任协议》《安全生产承诺书》。
2、投标报价底价(或前一次报价)的差额为2000的整数倍且不低于底价(或前一次报价)的为有效报价。
3、有效报价中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日
2、报名地点: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室(大广场二楼原办证大厅)
3、开标会时间:2023年2月3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报名程序:
(1)企事业法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和公章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有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前述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符合竞租人要求且上述身份材料齐全的,经资格审核后填写报名表、交纳竞标保证金并领取号牌,报名完毕。
(3)未填写报名表或未交纳竞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6、投标书中竞租人名称报名时不一致、竞租人名称号牌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书。
7、上述招租标的投标价格只设下限,不设上限,竞租人根据自己实力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截止前可更新投标报价重新递交,投标截止后投标报价不得更改。
8、竞租人在提交投标书后,又撤回投标书、宣告其投标书作废或放弃中标机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中标人拒领《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放弃承租中标标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租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签订合同后拒不交纳合同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的,或其他情形导致中标人资格丧失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将该标的物另行租赁。已报名未投标、已投标未中标的,或在签订合同、交纳首月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10、中标人承租期内不得将所承租的标的物转租、转让,否则招标方有权收回经营权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预备
1、竞租人可要求查看意向商铺及答疑。
2、标的物的现状、面积、布局及坐标位置,以竞租人实地勘查的现状为准、招标会上不对标的现状和瑕疵做明细的介绍,竞租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查看标的物和答疑过程中竞租人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租人不承担责任。
六、中标合同签订
1、经开标确定中标人后向所有投标人通知评标结果。
2、开标会结束后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利益相关方如对中标人资格和报价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公司反映。中标人应按期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和《消防管理责任协议》《安全生产承诺书》。
七、其它事项
1、原承租人未参与竞标或参与未中标的,场地内原自行装修建设部分可自行与新租户沟通对接处理,协商不成的可拆除。须在2023年2月6日前腾空标的物内所有物品,交齐租金、水电费等各项欠款,将场地归还。
2.中标经营方需按照学校超市经营的管理制度,校方的要求经营标准执行,服从学校管理。
3.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以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融水县融洲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772-512*****867*******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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