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塑胶操场第二次招标公告
五中塑胶操场第二次招标公告
建设乐都五中塑胶操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五中塑胶操场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15】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全部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建设乐都五中塑胶操场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都五中
2.2招标范围:项目在原址建设一座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的300米标准化塑胶操场。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8月1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6年8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的类似体育场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人持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业绩考核手册或外省施工企业进青备案手续、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2楼报名(省林业厅西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2楼(省林业厅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 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青藏大厦12楼(省林业厅西侧)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李清霞
电话(传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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