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辅助人员(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工资社保等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辅助人员(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工资社保等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辅助人员(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工资社保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2**********-********

项目名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辅助人员(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工资社保等服务

预算编号:0023-********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辅助人员(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工资社保等服务

数量:15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儿童福利院是市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本市0-18周岁被父母遗弃,经公安部门查找确认为弃婴、弃儿的收容和养育。随着儿童福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孤弃儿童福利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式和任务,我院作为本市唯一一家孤弃儿童养育照护机构,承担了大量孤弃儿童的日常照料工作。现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为院内大龄孤弃儿童提供日常照护服务及部分后勤保障服务,为采购人提供辅助性岗位的劳务派遣服务。拟聘用的辅助人员担任保育员及后勤服务人员,人数初定为152名(保育员135人、后勤服务人员17人),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人数。
此次需采购的项目是大龄孤弃儿童照护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是6-16岁左右的大年龄段孤弃儿童,其中95%以上为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购买社会化用工辅助人员担任保育员及后勤服务人员,为孤弃儿童提供日常照护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4、拟派遣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有爱心、耐心、细心、善于观察,熟悉儿童的成长过程,具备大龄残疾儿童生活照护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②政治素养好,有热情的工作态度,能主动学习儿童照护的知识和经验。
③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有一定的书写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史,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
⑤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客户端。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诚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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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保 人员 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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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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