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幼儿园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泗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宁阳泗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泗店镇滨河佳苑社区
2.3建设规模: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滨河佳苑社区幼儿园规划10个班。幼儿园规划占地约7亩,总建筑面积约2400㎡,设计为三层楼房,集活动室、寝室、盥洗室、衣帽间一体。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所有内容的监理。
2.7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施工322.915554万元,监理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工商银行二楼)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4日14:30,地点宁阳景秀宾馆(新公安局北5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泗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泗店镇驻地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50*****0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温泉路北首宝龙城市广场B2-2002室
邮 编:271000
联系人:范承翠
电 话:136*****411
电子邮件:sdhyhata@163.com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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