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招标公告
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聚星招字【2015】漳第010号
开标时间:2015-07-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发展公司
所属地区:
华安县新圩镇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镇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以漳经贸电资[2014]455号文批复核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发展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华安县新圩镇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新圩镇110kV长坑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 35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工程勘察:包括变电站及输变电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
2.4.2 工程设计:整体方案设计(含110kV接入系统及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 勘察设计周期:从中标通知书领取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具体如下:
2.5.1方案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报批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2.5.2 勘察阶段:勘察成果的提交应满足各阶段设计的需要;
2.5.3 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10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
2.5.4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60日历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5.5 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2.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证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①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勘察(岩土及测量)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3近一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下同)未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1.4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未被电力行业评为不合格的承包商;或者被电力行业评为不合格承包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
3.1.6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7近五年(截止投标截止日)设计过2个及以上110kV及以上变电站输配电工程(即2个110 kV变电站、2条110 kV线路)设计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7月29日16: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4335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伍佰元整(¥:265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7月30日北京时间 8时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7.2.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7.2.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7.2.3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北京时间 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财政局一楼)。
9.投标报价方式
9.1 报价原则:
9.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现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费概算编制办法为计取报价依据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各投标人的自身情况自行测算报价。本次招标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2.5万元,各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9.1.2除场址等发生重大改变外,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不作调整。
9.1.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税金、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可能存在的物价波动等风险)。其中工程勘察:包括变电站及输变电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程设计:整体方案设计(含接入系统及输电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含110kV线路、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等),包括初步设计(含审定概算书)、设备技术规范书(含设备材料清册)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编制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含设备材料清册)、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文件预算、编制竣工图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工代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招标文件规定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9.2 投标人确认,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的地质、地理、气候等自然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做出的投标报价。
9.3 投标人中标后,应按规定向华安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纳中标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发展公司
电话: ****-*******、******* 传真: 0596- *******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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