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部分)
招标编号:HTZB2022-6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部分)已由吉发改审批【2020】80号、【2019】123号、【2019】124号、【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项目和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项目,工程范围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的18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控制中心及全线区间;6号线工程的22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控制中心及全线区间;7号线一期工程的19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控制中心及全线区间;空港线一期的8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停车场、1个控制中心及全线区间。
2.2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项目的全部系统设备和专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项目的全部系统设备,以及所需的附件、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采购等。本系统招标确定的投标人需承担本工程项目总集成工作,并对系统开通负总责,具体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联络、系统内外部接口的协调管理、设备生产监造(必要时需做型式试验、样机试验)、出厂检验、供货、运输、仓储、交付、安装督导、调试、联调、试运行、开通、培训、技术文件和质保责任期、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长期支持等全部责任,并对系统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投标方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供货要求统筹安排,按照工程里程碑节点合理安排工期
计划工期: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招标控制价:7852.89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同时具有1项无线通信系统集成采购业绩和1项公务电话系统设备集成采购业绩(线路不少于10个车站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或1项总承包的类似业绩(集成或总承包合同中至少包含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和公务电话系统,线路不少于10个车站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项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集成供货业绩或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牵头人必须由无线通信系统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承担,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提供,联合体成员方需满足3.1、3.2(至少具有一项要求业绩)、3.4、3.5、3.6、3.7、3.8条)。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9日8时3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晨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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