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的潜在投标单位应通过网上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WR2023-42-ZC001
1.2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6.8619万元
1.5建设规模:项目拆旧区建设规模为 65.1043 公顷,拟通过此次整理复垦新增耕地 63.0796公顷,预估国家利用等为 9 等,新增耕地率为 96.89%。项目旱地改水田区建设规模为 71.7035 公顷,拟通过此次整理新增水田 62.6718 公顷。
1.6建设内容:拆旧区复垦工程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和其他工程;旱改水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全部内容。
1.7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火石岭村。
1.8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1.9质量要求:满足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验收标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5《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6)信誉要求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为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17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05室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九台区福临大街2055号
联系人:陈晓川
联系方式:15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姜海波胡海燕
联系方式:0431-818*****139********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海波
电 话:0431-818*****139********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文件。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九台区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九台区福临大街205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376.******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目编号:JLWR2023-42-ZC00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及旱改水工程(二次)建设规模:项目拆旧区建设规模为 65.1043 公顷,拟通过此次整理复垦新增耕地 63.0796公顷,预估国家利用等为 9 等,新增耕地率为 96.89%。项目旱地改水田区建设规模为 71.7035 公顷,拟通过此次整理新增水田 62.6718 公顷。 建设内容:拆旧区复垦工程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和其他工程;旱改水工程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田间道路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全部内容。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营城街道办事处火石岭村。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竣工并验收合格。质量要求:满足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验收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2.5《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3.1投标单位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由不同法人及其他组织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3.2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无需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3-02-03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205室、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3-02-17 09: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3-02-17 09:30 |
地点 | 电子邮箱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姜海波 胡海燕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 |
标签: 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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