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南省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南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采购人名称)的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0623-2385N*******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建设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为:*******.00元。
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7、招标范围:根据GA38-2021、第八轮安全评估要求等相关规范进行相关改造工作。包括分行部分网点联动门、刚性防护、卷帘门等部位进行整改;分行大楼门禁系统整体更新;分行大楼进出口监控摄像头升级改造等(详见清单),投标人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响应方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纸质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在与民生银行合作(如有)的项目履约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民生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等事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被民生银行暂停、限制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相关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采购订单等)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7:00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9#室)(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2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投标邀请函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189号
(3)联系人:张女士
(4)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3)联系人:王先生、邹先生
(4)电 话:0731-********
(5)邮箱:hnzb12@126.com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方式提交。
4、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1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大楼、网点安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帐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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