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公安系统自定装备招标公告
留坝县公安系统自定装备采购
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留坝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留坝县公安系统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公安系统自定装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5-ZB-801
三、采购人名称:留坝县公安局
地 址:留坝县城关镇司法路7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标包:视频及信息网络系统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信息网络装备-业务信息系统设备
套
1
第二标包:视频及信息网络系统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视频网络装备-视频会议系统
套
1
第三标包:办公及共用装备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照相机
个
5
2
信息通讯装备-摄像机
个
7
3
机要通讯装备-传真机
个
2
4
其它装备-电器设备
个
4
5
证照档案存放设备-档案柜
个
36
6
公安网络服务器更新
个
1
7
证照设备-UPS电源
个
3
8
证照设备-针式打印机
个
7
9
其它装备-交换机
个
2
10
网监设备-标签机
个
1
11
公用装备-其他警械装备
个
29
第四标包:侦察等警务装备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现场勘查设备-计算机电子物证现场勘察箱
个
13
2
现场勘查设备-专业勘查箱
个
6
3
技术防范装备-门禁系统
套
1
4
其它装备-视频侦查装备
套
1
5
信息网络设备-无线终警务通
套
7
项目用途:办公、执法执勤及案件现场勘查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包:
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一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投标人是非生产企业的,须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摄像机等主要设备)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包:
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投标人须具备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二级及以上资质,陕西省外企业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陕西省公安厅或陕西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取得备案证书;
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投标人是非生产企业的,须要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MCU、视屏会议终端等主要设备)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标包: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2、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照相机、摄像机);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标包:
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警用装备、器材、安保设施、安全器材等销售范围。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省(市)公安机关的警用装备、器材、刑事技术侦察器材认可证书;
3、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每份投标文件中(包括正、副本)。以便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资质审查。另外投标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包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5年7月27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 莉 毛 鑫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帐 号:********66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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