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孝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秀山县孝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孝溪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2〕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平凯街道、乌杨街道、清溪场街道、龙凤坝镇、隘口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造进水闸3座;续建渠道6.29km,防渗减糙改造37.2km,底板漏水修复改造0.59km,边墙垮塌段修复0.58km;新建分水口15个,改造分水口207个,升级改造分水闸及泄洪闸15座、农桥改造222座;改造222处分水测控一体化闸阀、改造18套测控一体化闸门;新建4套生态流量监测站,设置超声波明渠水位计及配套设施84套,水温监测设备78套,视频监控设备114套,气象监测设备40套,土壤墒情监测设备80套,智慧云服务平台一套。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00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所涉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概算和测量工作)、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含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施工现场及质量保修期间的设计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
(含概算书)及实施方案;(2)初步设计批复后6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预算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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