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磨恩纺织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沙发套技改项目拟批准公示
(环评拟批准公示)磨恩纺织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沙发套技改项目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沙发套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九华镇联电路2号
建设单位:磨恩纺织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江苏恒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新增购置整经机、经编圆机、数码印刷机、转印机等设备在九华镇现有项目环评报批工艺基础上新增整经、纺织、转印工序(部分坯布需要转印),技改后仍保持年产100万套沙发套的生产规模。本次技改项目生产地址不变。现有项目企业租用南通峰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三栋厂房(北侧、东侧、西侧中部)、本次技改则新增租用西侧南部厂房进行改造。技改后:厂区北侧厂房一层:为转印、复合及压花生产线车间;2、3层用作成品仓库。东侧厂房共三层,其中一层用作原料仓库及整经织布车间,2、3层用作成品仓库。西侧中部厂房共三层,为办公楼。西侧南部厂房为本次新增租用,其中一层为印刷车间,2、3层为样册区。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和现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委托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放的后期雨水排放水质要求为:COD≤40mg/L、SS≤30mg/L。
2、废气治理。建议公司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作及排气筒数量设置,合理设置风机风量。技改项目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后,分别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甲醇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同时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噪声治理。项目运营期,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4(南)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邮箱:rghb201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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