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玛露天转运(备用)溜井工程招标公告

甲玛露天转运(备用)溜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5ZGHJ/XZHTL-EQBYLJ-002

1.招标条件

1.1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受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其露天转运(备用)溜井掘进工程及溜井地表总图设施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露天转运(备用)溜井掘进工程及溜井地表总图设施工程

2.2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03会议室。

2.3招标范围:甲玛铜多金属矿露天转运(备用)溜井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以上(含壹级),具有反井钻机施工技术配套设施和高原竖井掘进施工的成功业绩。

3.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工程经验,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3.4拟派往本工程的有关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书等,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

3.6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工程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健全的管理机构;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15年7月3日至7月10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和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 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5.2投标人应在2015年7月21日16:30 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7月22日9: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会议室。

7.定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其他

8.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8.2 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

8.3 拒绝在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内的企业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投标。

8.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若经查询,在近两年内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8.5 参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招投标期间和中标公示期内,被举报或投诉隐瞒8.1、8.2、8.3、8.4 四种情况经查实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招投标规定处罚。

招 标 机 构: 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详 细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103楼洛克时代中心B座15层

邮 编: 100011

联 系 人: 王珂、张舵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润德支行

账 号:****************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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