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07破14号关于选定资产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2)川0107破14号关于选定资产评估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选定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2年7月1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川01破终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受理成都尚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岭公司”)破产清算案。武侯法院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2022)川0107破1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邝习勤为负责人。
为专业、高效、有序推进诚兴公司名下资产的价值评估工作,经管理人报武侯法院同意,决定以非现场公开比选的方式在被列入《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现行有效)且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单中,选定资产评估机构。
2022年12月21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发现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成都尚岭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评估机构比选公告》,通知有意向的参选机构于2022年12月29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截止2022年12月29日17时,管理人收到5家评估机构的参选文件材料,分别为: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金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维益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嘉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衡立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经管理人结合各参选机构规模实力、从业经验、服务方案、评估费用、比选材料等多方面综合考量,最终选定四川嘉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诚兴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四川恒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尚岭公司备选资产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成都尚岭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标签: 选定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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