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5年平南县(丹竹镇、安怀镇、大鹏镇、国安乡)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平南县(丹竹镇、安怀镇、大鹏镇、国安乡)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财预[2015]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2015年平南县(丹竹镇、安怀镇、大鹏镇、国安乡)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中小学公共租赁住房257套,总建筑面积7710平方米(本项目共17个新建工程,分为4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A标段:①平南县丹竹镇丰塘小学公租房15套,建筑面积450平方米;②平南县丹竹镇白马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③平南县丹竹镇赤马小学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④平南县丹竹镇长岐塘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⑤平南县丹竹镇廊廖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⑥平南县丹竹镇梅令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⑦平南县丹竹镇高级中学公租房32套,建筑面积960平方米。

B标段:①平南县安怀镇初级中学公租房30套,建筑面积900平方米;②平南县安怀镇德寨小学公租房15套,建筑面积450平方米;③平南县安怀镇扶兰小学公租房15套,建筑面积450平方米;④平南县安怀镇高荔小学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C标段:①平南县大鹏镇高坪小学公租房9套,建筑面积270平方米;②平南县大鹏镇景华小学公租房12套,建筑面积360平方米;③平南县大鹏镇农福小学公租房9套,建筑面积270平方米;④平南县大鹏镇波头小学公租房6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⑤平南县大鹏镇花龙小学公租房6套,建筑面积180平方米。

D标段:平南县国安瑶族乡初级中学公租房20套,建筑面积600平方米。

注:投标人均可对4个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的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A、B、C、D标段评审。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评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将参加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能推荐为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按A-D标段评标。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合同估算价:A标段约为460万元;B标段约为320万元;C标段约为168万元;D标段约为80万元;

要求工期:以所投标段中最高层数的单项工程作为本标段要求工期。建设一层的要求工期60天(日历天),建设两层的要求工期110天(日历天),建设三层的要求工期150天(日历天),建设四层的要求工期190天(日历天),建设五层的要求工期240天(日历天),建设六层的要求工期280天(日历天)。不累计相加。

招标范围:建筑、装饰装修、水电安装、防雷、节能检测等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贰 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一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持卡报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运局1楼)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自拟);(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平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8)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中打印备案资料;以上材料注明原件的除外,其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报名资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3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8. 招标代理员及各投标人刷卡锁卡均须按照贵住建工[2014]6号文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南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南县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港宁花园小区A区2排001号

邮 编: 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 张股长 联 系 人:陈 婷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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