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公告所列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经查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经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清算,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城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苏慧李莎 联系电话:0971-*******
西宁市城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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