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电梯报废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电梯报废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电梯报废处置问题的意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我委部分国有资产处置进行比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电梯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三楼
三、比选范围:
1、处置内容:对联检大楼三楼电梯设备(蒂森TV-EVOLUTION电梯一台,浙江港奥电梯HGE-MRL-1000/1.0-VF一台)等进行拆除及处置(详见清单);
2、工期: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除工作;
3、现场查看处置内容时间:我委将于2023年2月6日上午10:00组织意向单位统一查看处置内容。
四、方式:
比选。参选人需于2023年2月10日前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至我委指定账户(账户名: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账号:460*****336*********;开户行:建行海口金盘支行)。
五、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行业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
六、比选文件
1、报价函;
2、资质证明;
3、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
七、比选办法:
通过对比选单位的报价、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者按国有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最高价中选(特殊情况详见第八条第三款)。
八、报名事宜及特别说明
1、请参选人携带密封的比选材料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我委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大门口左侧办公楼二楼206保密室报名;
现场查看及报名咨询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101
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185*****553
2、比选人条款:若比选人在比选报名结束后退出比选,视同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换。待比选结束后,除中选人外,其余参与比选的保证金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选人条款:中选人中选后,需在中选公告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汇入我委指定账户,若逾期,则视为放弃中选资格,视同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换;中选人放弃后,排名第二的比选人中选;若前两名均放弃,则排名第三的比选人中选;依此直至确定中选人。
附件:
1、报价承诺函
2、1#和2#电梯统计清单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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