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妇幼保健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对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编号:YCFY-YN-2023-003
二、项目名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8万元
四、服务总体需求
1、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阅海分院的主体大楼入口处,配置安检设备,共计两套(安检门、X光安检机、手持式安检仪为一套);
2、设备应是经过工程验证或权威机构认可的高可靠性成熟产品,应有成功应用的工程业绩证明。
3、设备应持有依据GB *****-2018标准,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有效检测报告。
4、设备应持有依据GB *****.1-2018,GB *****.2-2018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有效检测报告。
5、手持式安检仪需满足GB *****-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要求;
6、适用于宁夏地区环境气候,在极端气候情况下能保证正常运行。
7、质保期自安装完成并通过院方验收出具现场验收报告后两年;
8、该设备为专用设备,设备发生故障后,需提供30分钟到场维修服务;
9、安装完成后提供专业的使用培训、及日常维护指导;
10、对设备所涉及的软件部分,提供免费的后期升级及维护服务。
五、主要货物参数
报名资审通过后,货物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采购文件。
六、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PDF版),发至邮箱:sjk*******@sina.com(请邮件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盖章签字;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所售货物的厂家授权委托书;
6、提供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所报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供应商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所报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提供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提供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所供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2023年2月9日,上午8:30 至上午12:00,下午14:30至下午17:00 (工作日);
2、联系电话:0951-*******
3、联系人:王老师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招采办
2023年2月3日
标签: 安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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