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大丰镇林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公示

上林县大丰镇林业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公示

根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县、乡、村”三级公开的通知》(南纪办〔2020〕19号)文件要求,现对根据2022年12月23日上林县自然资源局 上林县财政局 上林县乡村振兴局发文《上林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自然资发〔2022〕26号)精神,下达给大丰镇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林业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项目实施分配情况

1

生态护林员

全镇11个村(社区)

在全镇11个村(社区)选聘、续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48名开展全镇森林资源巡护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中央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39.36万元

大丰拥军村10人8.1576万元;云城村2人1.5456万元;东春村16个14.4万元;里丹村2人1.5456万元;三联村3人2.3712万元;皇周3人2.34万元;皇主2人1.44万元;云温2人1.44万元;云蒙村3人2.16万元;云里2人1.44万元;大丰社区3人2.52万元。

全镇合计:39.36万元,全部用于2023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发放。

如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上林县大丰镇反映。

公示时间:7天(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2日)

受理股室:上林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152号

邮编:******

受理电话:0771—*******


附件:2023年生态护林员名单



上林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附件名称
2023年生态护林员名单.xlsx

标签: 林业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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