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衡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2.1.2 项目地点:衡水市三级医院和亚定点医院。2.1.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1.4 采购内容: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包三级医院购置床旁监护仪、精密注射泵、排痰机、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无创呼吸机、急救推车(药柜)、除颤监护仪设备共计114 台(套),亚定点医院购置血气分析仪、心电图机、床旁 B超(3 探头)、监护仪、无创呼吸机、转运呼吸机、除颤仪、输液泵等设备共计 378 台(套)。2.1.5 供货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04 00:00至2023-02-09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2-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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