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8〕94号)之要求,及草铺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承包期届满的实际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草铺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机关食堂对外承包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草铺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服务机关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共计130余人。中标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经营场所租金、水费、电费、添置新设备费用、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财政不予任何补助。(原有设备由中标方负责维护)

2.3承包经营期限:一年(具体以招标方委托时间为准)

2.4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质量规范及深度要求。

2.5招标范围及要求:

2.5.1经营方式:

(1)保证草铺街道办事处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早餐、中餐就餐需求;以及对因工作需要,街道部分值班人员晚餐、周末节假日值班人员用餐的正常供应。

(2)餐费标准:早餐8元/人(个人承担3元,街道财政补助5元);午餐16元/人(个人承担5元,街道财政补助11元)。

(3)补贴范围及拨付方式:机关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街道财政补助以机关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实际就餐情况,按照就餐补助标准刷卡一次补助一次的原则,于次月经双方确认结算后,全额支付给乙方;对于因工作需要,街道部分值班人员晚餐、周末节假日值班人员用餐,中标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即街道财政不补助和个人不支付)。中标方必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便于就餐人员在就餐时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

(4)确有必要安排餐桌的公务接待用餐,实行签字挂账制度,由街道进行支付。

2.5.2承租方经营期间提供的服务周到,饭菜份量充足,荤素搭配合理,质优价廉;

2.5.3从签订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承包经营人未能按照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草铺街道办事处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经营人承担;若被机关干部职工投诉后,街道后勤负责人责令承包经营人立即整改,若整改不到位,草铺街道办事处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经营人承担;草铺街道办事处不定时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率低于90%,给予警告并扣除该季度街道财政支付餐费的5%;次季度继续调查,满意率仍低于90%,草铺街道办事处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承包经营人承担;

2.5.4承包经营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如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经营人负责;

2.5.5承包经营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缴纳食堂经营风险抵押金*****元(大写:壹万元);

2.6其他要求:承包经营人中标后必须按照以下标准提供服务

早餐:米线、面条、卷粉、饵丝、面点、杂粮、稀饭(轮换提供四个品种),牛奶、豆浆(轮换提供一个品种),水煮鸡蛋、卤蛋(轮换提供一个品种);每天不得低于六个品种。

午餐:三荤三素(两个荤菜为猪肉,另一荤菜为鸡、鸭 、鱼、牛肉、羊肉等任选一轮换提供)、一汤、一咸菜、酸奶、应季水果;每周牛肉或羊肉不得少于1次。

(注:每周菜品需保证不重复并进行公示)

2.7该项目采购预算价约49.712万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其一即可)注:新成立的申请人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若为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或声明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需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合同违约,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列入工商部门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申请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4.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总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总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总报价参与磋商总报价评分。

    (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磋商总报价进行扣除。供应商对《小、微型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在磋商总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磋商总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总报价参与磋商总报价评分。

    (4)联合体中部分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在磋商总报价评分时给予联合体磋商总报价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总报价参与磋商总报价评分。

    4.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从事餐饮服务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5.2投标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餐饮行业或职工食堂承包工作经验;拟派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健康证。

    5.3投标人原经营期间,在卫生、安全方面未受到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原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或人员群发性事件。

    5.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5本项目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申请人须: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②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30到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

    6.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6.3招标文件费800元/份。

    6.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2月22日09时30 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人民政府草铺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草铺

    联系人/电话:梁主任/137*****48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一碗水馨苑91号商铺

联系人/电话:於工/**********


标签: 机关食堂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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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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