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3年汽车保养维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3年汽车保养维修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2023年汽车保养维修业务外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JW-2302-03

本招标项目已由段领导班子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一、招标内容

JA-01:江岸机务段武汉汽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JA-02:江岸机务段信阳汽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JA-03:江岸机务段信阳地区通勤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售

1.1发售时间: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0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1.2发售地点:国铁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进入国铁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相关页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1.4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报名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国铁平台电子采购系统数据为准;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探,请投标人自行组织。

2. 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安排投标预备会。

3. 投标文件递交

3.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02月24日上午08时15分至09时00分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开标室(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当面交给招标人。

3.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3.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

4.1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4.2开标地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开标室(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材料科三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参加,非法人且无授权不得参与开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上发布。

五、其他说明

5.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5.3本项目若需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0日内在开标地取回,逾期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

联 系 人:余工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川龙大道1161号

电 话:027-********

电子邮箱:jajwdclk@163.com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岸机务段

2023年02月02日

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称

服务需求

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JA-01

江岸机务段武汉地区汽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适用于江岸机务段全段汽车的保养、维修。汽车保养是指定期对汽车相关部分进行检查、清洁、补给、润滑、调整或更换某些零部件的预防性工作。汽车维修是指出现故障的汽车通过技术手段排查,找出故障原因,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恢复其基本性能,使其符合车辆使用安全标准,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1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 投标人须取得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维修厂家必须在所投包件地区有自营的维修点。湖北地区厂家须在武汉和麻城两地各自有自营维修点,豫南地区须在信阳和漯河两地各自有自营维修点。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有汽车维保、维修项目合作的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以及用户出具的“服务良好”、“对服务满意”的评价意见(书面)。

6. 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武汉、麻城地区

签订合同后壹年内

2

JA-02

江岸机务段豫南地区汽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8

信阳、漯河地区

3

JA-03

江岸机务段信阳地区通勤车维保维修业务委外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

3. 投标人须取得汽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维修厂家必须在所投包件地区有自营的维修点。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有汽车维保、维修项目合作的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影印件)以及用户出具的“服务良好”、“对服务满意”的评价意见(书面)。

6. 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信阳地区

,武汉

标签: 汽车保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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