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标段濯田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及水文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X标段濯田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及水文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象屿招标(岩)*******
开标时间:2015-07-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
业主名称:福建省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所属地区:
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龙岩)2012~2013年建设项目X标段濯田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及水文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象屿招标(岩)*******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龙岩)2012~2013年建设项目X标段濯田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及水文设施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农业[2013]6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省级财政资金,受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福建省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为本工程招标人。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龙岩)2012~2013年建设项目X标段濯田水文站生产业务用房及水文设施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汀濯田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省级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76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水文站及水文设施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1、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水准引测达到《普通测量标准》标准,测量成果通过水文部门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备注: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是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办公点(龙岩市人民广场市政府西附楼四楼龙岩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凭证;超过规定招标资料集中购取时间尚未购取招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还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派人到招标代理公司处(地点: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中元酒店附楼六楼)购取招标资料及索取相应收款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

4.2本项目招标资料费为5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出),其它形式不受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龙岩市龙岩大道一号,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中楼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福建省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

地址:龙岩曹溪路水文局办公楼六楼 ,邮编: 364000 ;电话: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中元酒店附楼六楼,邮编:364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卢小姐、吴先生

日期: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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