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超市改造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超市改造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GC-J-2015-FS082
3、谈判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人名称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超市改造采购项目 | 改造 | 1项 | 挖土方、人工挖沟、槽(三类土 深度2m以内)、土(石)方回填 |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 |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15号 |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预算价138,676元为最高限价。
5、谈判报价人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报价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谈判报价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名单中必须包含谈判报价人代表)的相关材料;
(3)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谈判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谈判报价人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时间:2015年7月3日起至2015年7月8日,每日8:00到12:00,14:0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谈判资格。
6.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7、谈判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15年7月9日9:3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谈判报价人。
温馨提示: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要注意时间的安排。
9、谈判时间、地点
9.1谈判时间:2015年7月9日9:30;
9.2谈判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质疑与投诉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谈判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1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王老师
电话:
****-********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邮编: 350001
电话:
****-********、
********转809
传真:
****-******** 联系人: 林榕
电子信箱:
********@163.com
15、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市广达支行营业厅
帐号:
****************7035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