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服务计划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电子凭证的知晓率、使用率,提升昆明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项目(目录代码:A1502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在全市通过新闻媒体、融媒体、医保局各合作单位的自媒体(公众号、微博、视频号)、LED流动宣传车等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
2.视频制作及广播语音制作,以供线上线下宣传使用;
3.H5页面推送:设计制作2023年度医保电子凭证宣讲H5专页,供线上推广使用,包含激活流程,详细内容解释等。
4.开展线下推广活动。在各县区医保服务窗口、经办场所、两定医药机构、农村、社区、学校周边等地,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激活宣传推广活动。
5.设计、制作宣传物料供地推活动投放。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1.扩大认知度:从医保电子凭证的优点—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等方面,宣传医保电子凭证的业务特点,使大众更加了解和接受医保电子凭证这项业务。
2.便利激活路径:展示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链接,看到—得到—用到,进一步扩大提升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使用率、普及率。
3.提升全民参与度:根据媒体不同特性做出引导,亲人、朋友间相互帮助,相互影响;在社区、医药机构、药房等地积极推广,让医保电子凭证惠及更多参保人。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元整(¥326,000)。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或证照。
六、目标要求
通过对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的系列宣传,助推2023年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一年。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至2022年2月9日)
联系人:李勋静
联系电话:0871-********
地址: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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